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公告称,经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将从2026年4月24日起允许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交易目的限于套期保值。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细化《期货和衍生品法》有关期货公司的监管规定,在2023年3月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中国证监会结合期货行业监管实践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安排做了进一步研究论证,形成了新的《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同步起草了《关于实施<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作为配套实施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证券期货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工作,监督和保障证券监管机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中国证监会在总结监管执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减持,中国证监会在系统总结近年来监管工作实践经验、调研听取多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了《违规转让证券案件行政处罚实施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6年4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违规转让证券案件行政处罚实施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7日。这份共计十八条的规则,首次对各类违规减持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了系统性、精细化的规定,将罚款比例、金额与违规行为的性质、规模、比例直接挂钩。新规落地之后,大股东、董监高今后再想“越线”套现,将面临违法成本明码标价的严厉制裁。
2025年,证监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部署,依法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活动,坚持全链条惩处,强化“行刑民”立体追责,坚决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有力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护航资本市场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
2026年4月9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在京会见了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主席拿督穆罕默德·法伊兹·阿兹米(Dato' Mohammad Faiz Azmi)。双方就当前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和进一步深化两国资本市场及证券期货监管机构之间务实合作交换了意见。
纳入中国证监会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规章项目共有20件,包括“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8件以及“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12件,立法的重心是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提高制度包容性、适应性,加强资本市场重点领域监管,维护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4月10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创业板意见》)。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创业板意见》回答了记者提问。
为进一步深化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改革,提高创业板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持续健全创业板市场功能,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4月10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创业板意见》)。这是中国证监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有关部署,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新一轮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向纵深推进。
公司治理是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基石。为推动落实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制度规则,筑牢防范财务造假的第一道防线,证监会自4月起启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目标是发挥资本市场对完善公司治理的推动作用,形成参与各方积极履职、相互制衡,助力企业科学决策的良好生态。一是突出实效。切实推动各项制度和规则落地,形成良好示范效应。二是聚焦关键。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力争用典型案例“小切口”引导规范运作“大文章”。三是内外协同。坚持公司自治与监管约束并重,激发内生动力。